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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基本概念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及其他个人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对遗嘱的形式、效力、撤回及执行均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提前了解这些常识,可以帮助老年朋友更加清晰、理智地表达意愿。
常见形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的遗嘱形式主要包括: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需要注意的事项
订立遗嘱并非简单写一张便条,必须高度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在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下订立;
- 处分合法个人财产: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合法个人财产,切忌将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全部作为个人遗产处分;
- 真实意思表示:必须是遗嘱人发自内心的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见证人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办事前可以准备什么
在准备订立或咨询遗嘱前,建议提前梳理以下材料:
- 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拟处分财产的权属凭证(如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银行存单账号证明等);
- 继承人及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明确的财产分配构想与意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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